我公司申请的增值税即征退税款已到账,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政策,是否可以缴回即征退税款后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缴回税款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4 号)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退税。
因此,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即可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内申请办理退还留抵税额。
那么反之,已经享受留抵退税政策,是否可以继续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
答案是不能。2019年39号和84号公告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中,都包含“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这一条件。同时2020年2号公告中规定,按照2019年39号和84号公告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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