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在海南设立公司再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方面:
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主营业务需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列举的产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
- 境外投资所得免税优惠:在2025年前,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地方所得税减免: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和项目,地方所得税由省级人民政府减免。
投资便利化
- 外资准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为全国最短的27项,进一步扩大了外资的投资领域和空间,降低了外资准入门槛,方便外资企业在海南开展业务。
- 再投资递延纳税:在三亚,2023年有2家境外投资者办理再投资递延纳税备案,享受递延纳税的股息金额12096万元,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1209.6万元。
人才政策支持
- 外籍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 外籍人才服务保障:海南为外籍人才提供包括工作许可、执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出入境与停居留、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障、购房与住房保障、子女入学与保障、配偶就业与保障等多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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