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外国人申请中国永久居留的条件不同,对居住时间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类:需在中国连续直接投资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需要满足一定金额要求(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或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或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或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 任职类:在任职单位符合条件(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或重点高等学校;或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或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前提下,需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 配偶团聚类:申请人需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之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且每年居留不少于9个月,并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 子女团聚类: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为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未满18周岁且未婚,经国籍审定具有外国国籍的。目前官方并没有对子女团聚类的申请人提出居住时间的要求,但个别城市可能有一定的居住时间要求。
- 亲属投靠类: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且每年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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