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强调,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带动全局全面跃升,谱写广东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其中,要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位列“十大新突破”之首。从实践来看,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把握好以下五个辩证统一,充分彰显其关键优势和强大动能。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4月视察广东时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在全国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并赋予其“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全新定位。新的定位需要粤港澳大湾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率先发力,增强畅通国内循环和联通国际循环的内外功能。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内市场规则体系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对接的重要区域,广东应充分发挥这一区域优势,加强与港澳、国际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港澳地区和广东之间要加强产业及人才的融合发展,紧抓政策机遇,协助海外企业“引进来”,更好融入大湾区。同时,港澳亦可帮助内地企业“走出去”,更好加入国际循环发展,加速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双向交融,在新发展格局下以产业创新带动国内外经济发展,促进依托于粤港澳大湾区基础上的国内国际经济大循环。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作了规划,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到2035年,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近年来,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实力、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目前已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展望未来,纵然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之势,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运行仍存在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平衡不匹配等问题,但只要不懈努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长期目标依然可期,一个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多元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必将如期展现其日新月异、欣欣向荣的崭新面貌。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对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奋力在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必须把握好战略规划与政策落实的辩证统一。要突出平台建设,聚焦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落地,高质量推动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具体而言,要支持横琴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支持前海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联动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支持南沙做深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打造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只要把规划抓在手上、把项目落在地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必将落地起效、成形起势,形成多点发力、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4月视察广东时不仅赋予了粤港澳大湾区新的发展定位,也对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总体上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其特殊性和时代特征,但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实践证明,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实际,具有本国特色。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建设均具有“共性特征”,体现的都是由不发达状态走向发达状态的现代化的共同特征,遵循的是现代化的一般规律;而“中国特色”体现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个性和鲜明特色,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而言,要遵循不同地区之间的规则对接,具有鲜明的“湾区特色”,二者辩证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中。 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仅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势,更是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下建设不同关税区的尝试探索,尤其需要把握好“一国”与“两制”的辩证统一。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条件下推进区域深度合作,这是没有国际先例的开创性、探索性事业。自从2017年《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签署以来,能否真正打破制度壁垒实现制度衔接,将“制度之异”变成“制度之利”,就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最重要、最紧迫的课题之一。 近年来,从广深港高铁到港珠澳大桥,从经济合作发展到民生保障对接,从授权特别行政区行使高度自治权到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都充分表明在中央的谋划、部署和推动下,粤港澳大湾区既坚守“一国”之本,又善用“两制”之利。粤港澳三地间不断深化规则对接,不仅为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开辟了一条新路,也在全球范围内谱写了区域合作的崭新篇章。展望未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既要尊重“两制”差异,也要通过转换、衔接、适应,创造更多惠及内地和港澳同胞的“一国”制度红利。在全面贯彻“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粤港澳之间资源融合、优势互补和措施并举,形成大湾区内地快速发展和双向联动互济的开放新格局,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支撑。(作者系暨南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