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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不足6万元纳税人预扣预缴新政操作指引来啦!

作者:admin日期:2021-01-25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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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享受这个政策呢?


简单来说,19号公告明确优化了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具体又分为两类纳税人,分别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类


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类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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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后怎么进行预扣预缴?


对符合19号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


◆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依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仍应按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此外,对符合19号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例:预计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小张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


❖ 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

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


❖ 采用19号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

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 亮点:新旧方法相比之下,小张平时不需要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不用办理汇算,更加简便了。


19号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一年大家办税更简便更省事儿啦!快快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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