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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补贴500元/月!广州十一区都能领!

作者:admin日期:2020-11-27 17:39:00

日前

广州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通知

明确从10月10日

各区要落实“以工代训”政策

并在12月31日前

实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完成申报

补贴标准为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

最多不超过6个月


广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一、请按38号文确定的范围和条件做好本行政区内符合条件的三类企业摸查、组织申报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并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20〕12号)申报专账资金预算计划及落实专账资金支出。10月10日起各区要落实“以工代训”政策,并且在12月31日前实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完成申报,要在10月16日前实现第一个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第一次用专账资金支付“以工代训”补贴。


二、补贴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在截止时间前受理,其后审核通过的,可在2021年9月22日前继续发放。


三、补贴人数核定与补贴标准。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按照2020年1月1日以来吸纳人员并已参保人数核定;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五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按参保人数核定。补贴标准为,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最多不超过6个月。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的认定要按规定核实企业营业执照登记项目或许可证经营内容。


五、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工作要按规定依托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优化经办服务,严格审核拨付,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广州天河区、 海珠区、花都区

已经公布了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其他区的小伙伴可以参照以下指南

进行申请哦



天河区以工代训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申领条件

在天河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三类企业可享受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其中第二类企业的增值税同比去年下降70%及以上才符合申领条件)。


  • 第一类企业是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 第二类企业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 第三类企业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月份享受相应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


申领时间

2020年9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


申领程序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企业信息和员工信息,提交成功即可。

注:其中,第一类企业以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请上传毕业证复印件。企业信息、员工社保和就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失业人员信息由资金审核部门根据企业系统填报信息进行核对。请企业务必准确无误的填写企业和员工信息!


咨询电话

37690371、37690372

38486414、38898440


海珠区以工代训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

  • 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可认定为停工停业企业。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

上述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应为在海珠区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1、每名参保职工每月500元,最多不超过6个月(核算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

2、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

3、企业可同时按规定开展适岗培训和以工代训。

4、同一企业,在本文实施期内,只能申请一项以工代训补贴。且不得重复享受粤人社规〔2019〕43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申领时间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在截止时间前受理的,其后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发放培训补贴。


申领材料

一、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

1、企业参保职工以工代训人员名单(导入系统);

2、新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

1、企业参保职工以工代训人员名单(导入系统);

2、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

1、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的许可证。

2、企业参保职工以工代训人员名单(导入系统);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申请程序

1、企业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企业向海珠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审核通过并公示结束后,按符合条件人数核算补贴金额。

3、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以停工停产企业类型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若无法通过系统核查企业属于该类别,需提供由地税部门出具的能反映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佐证材料。


咨询窗口

窗口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209室

联系电话:84295641,89447945(补贴咨询)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中信乐涛苑站(247、8、182、229路),地铁:鹭江站


花都区以工代训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月份享受相应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


申领时间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31日


申请程序

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注:第一类企业申请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复印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第二类停工停业企业需提供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单位社保编号:1103+单位社保号(12位数);

2、申请补贴人员名单与当月缴纳社保人员名单一致(员工现已离职,当月缴纳了社保也可以申请)。


咨询电话

36831105、86857356



企业可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分和认定。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来源:广州本地宝pc综合、广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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