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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企业社保费减免延至今年年底!(内含政策解读和常见问答)

作者:admin日期:2020-08-11 14:39:39

2020年2月政府发布《广东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意见》,对于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行业协会等),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对象免征2-6月应缴社保费。


这一政策确实给企业减轻了很多压力,但是7月后由于疫情反复的影响还是对企业业务和经济带来冲击。

这时好消息来了!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经国务院同意,7月政府再次发布广东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具体来说,免征的是2020年7-12月单位应缴的三项社保费。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政策原文

广东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20〕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期限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延长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

享受延长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适用对象为粤人社发〔2020〕58号文规定的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其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应类型享受延长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二、调整延缴、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限

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的规定延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三、其他相关事项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全省统一按规定正常调整。

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费政策执行期限期间,企业类型划分、业务申报、待遇发放、权益保障、管理服务等相关措施继续按粤人社发〔2020〕58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原根据粤人社发〔2020〕58号文享受了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延长减免期限重新计算减免额并按规定予以退费。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各市要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按时足额上解省级统筹调拨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要统筹考虑今年减免政策等因素,组织各市按程序调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并适时对各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7月3日
按照惯例
小寰先对政策进行解读和解答常见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用,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政策解读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保权益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制定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情况。我国各项社保基金总体上支撑能力较强,减免政策实施后可保证制度及社保基金正常运行,各项社保待遇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或支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医保机构将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二、政策执行期限的规定?


1.费款属期。因为参保单位是按月缴费,所以要明确减免的是哪个月的费。减免企业社保费和职工医保费政策的时间界限严格按照费款所属的时间界定,并不是在政策执行期内缴纳的社保费都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只有属于政策执行期内正常缴纳范围的社保费才可以享受。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保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参保单位经批准缓缴后补缴减免政策实施期间的费用属于减免政策范围。


2. 执行期限的起止时间。从各地实施办法看,各地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执行的起始月份和终止月份是一致的,即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到12月,减半征收期限为2020年2月到6月。


三、为什么要对企业划型?


由于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力度不同,需要先对参保企业进行划型,但划型无需企业申请和提供材料,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说明:

1.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2.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例1】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1000万元,人数290人,对比上述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0万元为大型企业,该企业只满足营业收入≥10000万元,人数不到300人,所以为中型企业。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问答时间


1.我是个体户,可以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吗?


答:如果您是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户,是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的,具体来说就是可以免征2-6月份的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您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户,则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


2.减免企业社保费,是不是意味着企业不用再给员工缴社保了?


答: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是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的地区,减征的也是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都不享受减免政策,还得和以前一样正常缴纳。所以,您所在企业得按要求,继续履行好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


3.社保费减免政策出来后,申报操作会不会变复杂?


答:目前,税务部门已经按照社保费减免政策的要求,优化了申报表单,调整了信息系统配置,并在系统中添加了企业类型的标签。这样,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参保企业类型,根据您申报的基础信息自动计算减免费额和实际应缴费额。所以,您只要和往常一样进行社保费申报,就可以自动、准确地享受减免政策,不会额外增加申报负担。而且,在办理渠道方面,税务部门还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单位申报客户端等线上申报功能,方便您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4.如果我们公司申请了社保费缓缴,那我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是连续计算还是就此中断?

答:为了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因此,在缓缴期间,您的缴费记录会连续计算,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5.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6.社保费减免到2020年12月底,是每个月都需要我们提申请吗?


答:对于减免政策享受,您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更不用每月都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即可。


7. 我是外地户口,孩子入学条件是家长要在工作地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这次减免企业社保费,我个人社保缴费会中断么?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同时,为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因此,您的缴费记录会连续计算,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8.我们是新设立的企业,享受这次社保费减免政策么?


答:新设企业要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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