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案例情况,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可以分为境外申请和境内申请两种方式。不论通过哪一种方式申请,虽然在流程上有一些差异,但是除根据案例实际情况增减材料外,主要的申请材料基本上是一致的。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申请材料都有哪些详细要求。
工作许可申请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材料来源:该表为系统在线填写后自动生成。
材料要求:系统生成申请表后,自行打印,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
工作资历证明
材料来源: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
材料要求:需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岗位,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由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获得最高学位(学历)的毕业院校出具。
材料要求:
(1)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2)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3)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材料来源: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
材料要求:
(1)需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3)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
(4)无犯罪记录有效期限为6个月。
体检证明
材料来源: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材料要求:体检证明有效期限为 6 个月。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材料来源:用人单位出具。
材料要求:
(1)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2)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职位、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等必要内容。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提供
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境外新申请的需入境后提供所持签证及入境章所在页。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材料来源:申请人提供
材料要求: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蓝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提供
材料要求:
(1)随行家属包括配偶、未年满18 周岁的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2)包括随行家属护照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人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或公证证明)、体检报告(18周岁以上家属)以及电子照片。
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
1、信息注册表
2、合法登记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行业许可证明文件(如有)
5、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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