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的朋友由于事业和生活中心都在内地,没有办法赴港工作和生活,担心中间两次续签不了。虽然说香港入境处没有规定一定要马上赴港工作生活,但是也需要和香港保持一定的联系。
一.内地和香港两地居住
虽然入境处要求需要通常性居住于香港,但是这个要求是灵活的,如果申请者是因为工作原因两地居住,但只要有条件去表明生活是以香港为中心的,并且准备齐全材料证明,那续签就不会有问题
二.受养人在港定居,而申请者却不在港
申请者因为种种原因没法在香港居住,但是孩子在香港上学,这种情况续签也是没有问题的。受养人在香港的情况下,申请者哪怕不在香港但是也是有着强联系的,这一点足够满足续签条件。但是想要这样获得永居则需要把这个强联系保持七年。
三.全家都不在港
这种情况局限性比较大,需要申请者和香港的公司签订雇佣合同,或者自己创业开公司。申请者的薪水需要在香港发,且提交强积金、工资、业务合同、公司流水等材料来续签。这种情况如果准备得不够充分,入境处很可能只会批一年的续签。
四.什么材料都没有这种情况非常的极端,最晚续签三到五个月前就需要着手补救。
例如签订租房合同或者和香港公司有雇佣关系,让孩子到香港入学也可以。需要让港府觉得申请者是确实有计划赴港发展的,才有机会续签三年。但如果马上就到续签的日期了却什么材料都没有,那基本上就只能续签一年了,并且往后的续签也会变得更加严格,如果后面续签仍然没有足够的证明材料,转永居这条路可能就走远了。如果真的达不到续签条件,放弃吧,可以等有条件可以完成续签再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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