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来越多外国人在华工作,很多未来想在中国申请中国永久居留。而申请任职类的永久居留对于申请人的薪酬和纳税都有严格的要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较为复杂,那么如何有效防范税务风险,从而不会影响任职类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呢?寰东给大家分享一下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管理方面的一些风险点,在国内工作的纳税人可以对照查看,避免产生纳税风险。
一、
工薪所得一般规定
1. 按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外籍人员取得境内、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已经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其它所得是否已经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外籍人员境内居住时间、工作时间计算是否准确,税收协定(安排)、计税公式适用是否正确;
4.境外公司为境内企业提供技术支援、经营管理支持等劳务在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其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已经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外籍人员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其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是否已经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不含税收入额(包括雇主全部负担税款、定额负担、比例负担、负担超过原居住国的税款)是否已经换算成含税收入额申报纳税;
二、
奖金、补贴
1. 当月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已经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不满一个月或没有纳税义务当月,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已经单独作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外籍人员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双薪、年终劳动分红等所得是否已经按规定正确计算申报纳税;
三、
其他个人所得税
1.外籍人员仅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董事、监事的会费是否已经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对履约提供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是否已经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非外商投资企业向参股外籍人员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已经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4.非外商投资企业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外籍人员股本是否已经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外籍人员个人股东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是否已经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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