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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第一次申请工作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admin日期:2023-03-28 10:30:5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那么外国人第一次申请工作签证,具体需要什么材料呢?今天寰东就和大家聊聊外国人前期申请工作签证所需材料清单。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复印或传真件)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2. 工作资历证明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3.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注意:如有国外专业资格证明,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获得专业资格证明所在国的驻华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机构对原件公证。职业资格证明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获得的,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对原件公证。

4. 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

5. 体检证明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 6个月内。

注意:可入境前采用承诺制,入境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应补充提交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

6.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必要内容。

任职证明适用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或协定人员、各类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及代表及境外合同服务提供者。

派遣函适用情形为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由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出具。

7. 护照

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 6个月。

8. 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9. 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包括随行家属护照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人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或公证证明)等。

注意:随行家属包括配偶、未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10. 其他材料

注意: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但护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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