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大湾区工作,在2019年《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正式印发,对境外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申请这项补贴有什么要求?
1.香港澳门永居人士、通过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或海外华侨等;
2.广州、深圳、江门、惠州、肇庆要求申请人在该市工作累计满90天;
3.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没有犯罪记录。
简单来说就是有身份,有以上地区3个月工作记录并且是个“良民”
注意:不同地方可能会对人才有特殊规定。比如广州特别规定,境外紧缺人才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才可申请补贴。
以上是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一些相关信息,如果您有什么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我司还提供办理粤港澳大湾区退税补贴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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