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优化我市涉外营商环境,推动外国人来中山工作便利化、规范化管理,现就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推行工作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我局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为依据进行审批,申请人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应自行建档,保留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备查。我局将加强对申请的信用管理,待疫情防控稳定后核验相关纸质材料,并对发现的资料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二、实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资质互认
已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其他城市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在我市办理工作许可时,无需重复提交工作资历证明(从事岗位、职业不同的除外)、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原则上按原许可认定类别直接办理工作许可证。
三、允许境内的外国人直接办理工作许可证
持有效签证已入境的外国人,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我市用人单位聘用后,可在我局直接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四、放宽外国科技人才年龄和工作经历限制
对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承担单位所聘请的外国科技人才或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外国科技人才,经单位推荐,放宽年龄限制至不超过65周岁;对完成项目急需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五、允许在中山工作的外国科技人才兼职工作
已取得《外国工作许可证》的外国科技人才,经聘用单位同意并在我局报备后,可以在我市兼职工作。报备时,外国科技人才应征得原聘用单位同意并与原聘用单位及兼职单位签订书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六、进一步扩大《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适用范围
对于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具有理工农医等重点学科博士学位的外国科技人才,经认定后,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有效期最长10年的外国人才签证(R字)。
七、放宽外国高技能人才年龄限制
对符合我市紧缺人才目录的外国高技能人才或各区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外国高技能人才,适当放宽年龄至不超过65周岁。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上述是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山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的若干措施详细讲解,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我司电话或者添加我司顾问微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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