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中国的大门正在慢慢开放,海外华人回国也将越来越便利!根据多个国家/地区,最新发布的重要通知,已经接中国疫苗的赴华人员,申请签证程序将简化,包括不再需要提供阴性证明!
中国香港率先实行签证简化程序三类申请者可享便利
3月12日,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发布的《对接种中国生产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提供签证便利的通知》指出,简化程序从3月15日开始实行。
已经接种国产新冠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包括外籍人员及其家属、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属等),将不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过去14天旅行轨迹和健康申报表》。
通知内容如下:
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将对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以下三类签证申请人提供便利:
赴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籍人员及其家属:
可按照新冠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即无需提供省级外事、商务部门或央企的《邀请函(PU)》、《邀请函(TE)》及《邀请核实单》。
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
适用人群:
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赴华事由: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符合上述 条件者,可递交签证申请。
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
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内地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以上相关便利仅适用于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中国生产的疫苗并按规定时间间隔打完2针或接种中国生产单针疫苗后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过去14天旅行轨迹和健康申报表》。
注意,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的要求不变,入境后仍需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
中国为多国接种国产疫苗的外籍人员提供赴华便利
与香港地区同步为已经接种中国疫苗的赴华人员提供便利的国家/地区包括:瑞士,以色列,菲律宾,慕尼黑,挪威,泰国,日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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