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东投资,开启中国成功之旅

一站式商务服务引领者

首页 > 新闻资讯 > 续集!外籍人才在华有什么个税优惠政策?

续集!外籍人才在华有什么个税优惠政策?

作者:admin日期:2020-07-28 11:42:14



上次小寰带大家

聊到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申请条件、材料和流程

想必大家对工签的申请

也有个大致的了解

那么今天

我就继续带大家看看外籍人才在华有什么

个税优惠政策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2日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本文为你解读自2019年1月起,新税法下外籍员工在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变化。

01

外籍纳税人义务的判定


备注: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02

外籍人才的“六年法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03

个税起征点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04

外籍人才个税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性所得

纳税征管方式:

1. 累计预扣法

2. 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

3. 纳税人年终汇算清缴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额-全年免征额-全年专项扣除/全年外籍人免税补贴-全年其他扣除



另外: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贴的政策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上述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外籍个人津贴包括: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2)受雇于我国境内企业的外籍个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居民个人),因家庭等原因居住在香港、澳门,每个工作日往返于内地与香港、澳门等地区,由此境内企业(包括其关联企业)给予在香港或澳门住房、伙食、洗衣、搬迁等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的补贴,凡能提供有效凭证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


(3)受雇于我国境内企业的外籍个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居民个人)就其在香港或澳门进行语言培训、子女教育而取得的费用补贴,凡能提供有效支出凭证等材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合理的部分。


05

外籍人才个税计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性所得

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沿用分类分项、按月 按次 代扣代缴方式,不办理年终汇算清缴。

工资薪金月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度实际收入额-个税免征额



06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筹划

(一)股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纳税。

(二)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子:小张2018年入职,于2019年全年从雇主处取得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人民币150000元(已扣除所有可扣除项)。2019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0元。下表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和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产生的应纳税额做比较。



结论:不并入综合所得税更省税


精选推荐

关注我们

开启企业全球投资成功之旅

公司设立、会计财务统统包揽,让您省心省力,安心做生意。

咨询服务热线:020-37684282
在线咨询
开启企业全球投资成功之旅
拨打热线:020-37684282